发布者:林琳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6日 62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小凡来自一个普通家庭,学习成绩优异,研究生毕业后留在了异乡工作。读研期间,经同学介绍结识了小刚,小刚高大帅气、本地人、有稳定的工作,两人相处三年,相敬如宾,小凡认为小刚是正人君子,能够给自己带来安全感。
2014年,二人步入婚姻殿堂。小凡发现小刚总有理由不与之同床,婚后很久没有夫妻之实。每次小凡提出希望到医院检查,小刚总是回避。小凡觉得夫妻之间的这点事没法向父母、朋友倾诉,只好用工作麻痹自己,不去思考这个问题。二人婚后,用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处住房,小刚父母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款。2017年,因为二人频繁争吵,无法正常交流,小凡已经感受不到小刚的真情,决定分居,并提出离婚。
小凡第一次起诉离婚,小刚不同意离婚,小凡拿出自己仍是处女的检查报告,提出二人是无性婚姻,要求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时隔半年后,小凡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小刚则另案起诉,要求确认双方婚姻无效。离婚案件不得不被搁置。
在婚姻无效案件中,小刚称小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民间俗称的“石女”,小凡曾提交的妇科检查报告就是证据。小凡非常痛苦,觉得小刚简直就是颠倒黑白,自己是有理也说不清了,不得已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林琳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细致的调查,发现第一次离婚诉讼中的庭审调查、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及电话录音中都有对小凡有利的内容,并通过对上述证据的充分展示,向法庭揭示:小刚是“贼喊捉贼”,其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的目的仅仅是利用诉讼手段拖延离婚进程,以达到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依法驳回了小刚的诉讼请求。
婚姻无效案件判决生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得以恢复审理,并最终判决二人离婚。
在长达两年半的离婚诉讼中,小凡终于恢复了单身,获得了重新选择婚嫁的自由。
结婚容易,离婚难,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法律强制增加了离婚冷静期,更增加了离婚的难度。
本案中的小凡,经历了三年的恋爱也没有发现另一半的隐疾。婚后,小凡抱着有爱无性也能生活的期待,又坚持了三年的时间,最终却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小凡用了人生最宝贵的八年青春,印证了人不可貌相,认清了无性婚姻难长久,体验了结婚易、离婚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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