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艳娟律师 时间:2020年02月14日 44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在拖欠五年物业服务管理费后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采纳诉讼时效抗辩的观点判决仅支持了物业公司近两年物业费,本律师代理物业公司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律师深入研究了与物业服务合同及诉讼时效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在二审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即物业公司在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并未与业主约定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期限,并且物业公司为业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以及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事实持续存在,因此诉讼时效应从物业公司停止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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