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袁某(木工)在未核实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听从他人指定范围砍伐林木,实际超范围砍伐近80立方米。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移送起诉,面临刑事处罚风险。
审查起诉阶段,张琴律师介入后面对两次退侦的复杂局面,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她深度阅卷并实地走访,重点挖掘并强化三大辩护要点一是袁某具有自首情节;二是其自愿认罪认罚;三是积极签署林地补种方案修复生态。张琴律师向检察机关充分论证,袁某虽实施违法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结合上述从宽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无需判处刑罚。
判决结果:
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张琴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袁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不起诉。
案件总结:
本案涉及基层工程项目中的林政合规问题,证据链条曾因侦查瑕疵经历两次退回补查。张琴律师凭借深厚的刑事实务功底,通过挖掘法定从宽情节与生态修复情节,成功实现“去罪化”辩护,为当事人保留了清白档案,避免了刑事案底对家庭及未来的毁灭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