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家属必看:公安阶段和检察院阶段,认罪认罚到底有什么区别?
最近有很多刑事案件的家属都在后台私信我这个问题,而且在我之前办理的很多案件当中,也有很多家属被这个问题搞混过。甚至有家属和我说:“公安说了,只要认了就能取保,态度好就不追究了。”今天我就给大家讲清楚,这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什么?签认罪认罚该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我先说结论,公安阶段和检察院阶段的认罪认罚,完全不是一回事。公安阶段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认罪认罚协商,只能算认罪态度好。只有检察院阶段,才是真正可以谈条件的认罪认罚谈判阶段
一、公安阶段让你认罪,本质上是取证
很多当事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公安讯问的时候会告诉你:
“认了对你有好处。”
“认了可以从轻处理。”
“态度好一点,争取早点出去。”
甚至有的人会听到更直接的话:
“你认不认?不认就在里面待着。”
这个时候很多当事人就慌了。
尤其是企业老板,公司停摆一天就是损失,外面还有员工等着发工资,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于是心里就会觉得说:要不先认了再说?但我要告诉大家。如果一个案件证据已经完全锁死了,公安根本没必要反复做你的工作。
他们为什么这么在意你的态度?
因为公安阶段最重要的任务不是量刑,而是取证。口供本身就是证据,而且在很多案件里面,口供还是补强证据链的重要环节。所以公安阶段所谓的认罪认罚,本质上更多是在固定证据、固定口供。这个阶段你就算承认了,也不存在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量刑协商。因为公安根本没有决定判几年的权力,更没有决定缓刑还是实刑的权力。
二、检察院阶段才是真正的认罪认罚阶段
很多家属不知道,我们律师平时说的认罪认罚,大多数时候其实说的是检察院阶段的认罪认罚,因为只有检察院拥有法定的量刑建议权。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只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才算真正进入认罪认罚程序。公安阶段只是做笔录认罪,不等于认罪认罚,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三、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到底有什么作用?
很多人觉得:都准备认罪认罚了,还找律师干什么?
但其实这是家属最大的误区。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最核心的价值,是在当事人签字之前,和检察院进行量刑谈判。
认罪认罚本质上就是一个量刑谈判的过程。很多案件里面,检察院最初提出的量刑建议不一定是合理的。律师就要通过阅卷,去发现问题。比如说:案件中的证据问题、程序违法问题、从轻减轻情节等等。然后用这些内容作为谈判筹码,去和检察官进行沟通。
争取更低的量刑建议、争取缓刑、争取不起诉,甚至争取改变案件定性。
我之前办理的一个诈骗案件,检察院最开始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三年实刑。我阅完卷之后就发现,案件里的电子数据提取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然后我就去跟检察官沟通:如果这些电子数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你这个案子的证明体系就会出现问题。最后经过多轮沟通,成功把量刑谈到两年实刑,这才是真正有效的认罪认罚协商。
如果没有律师参与,很多时候检察官提讯当事人时就是一句话:“这个量刑建议,你签还是不签?”
而律师提前介入之后,往往会经历多轮沟通、多轮协商,做大量的工作,甚至会用以打促谈的方式,去和检察官沟通。这也是为什么检察院阶段律师介入,至关重要的核心原因。
四、签具结书之前,一定要注意些什么?
第一、不要只听口头承诺
真正有价值的是白纸黑字,写在文书里的东西,很多检察官会说,“你先认,后面到法院阶段,我去帮你争取”,如果有这种情况,大家一定要谨慎。认罪认罚最终看的是法律文书,不是口头保证。
第二、要看具体的量刑建议
在今年新的认罪认罚制度发行之后,这个问题会大大的减少,但是还是要提醒一下大家。
量刑幅度一定要具体:是缓刑还是实刑、判几年、罚金多少,全部要明确,且有据可依。
第三、看案件有没有实质性争议
有些案件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很扎实,那认罪认罚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我们就做量刑的辩护。
但如果案件本身有重大争议、证据存在明显瑕疵,盲目认罪认罚,后续再想做无罪辩护,难度极大。
以上就是我总结的检察院阶段和公安阶段,认罪认罚的区别,以及签具结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虽然说公安阶段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认罪认罚协商。但是公安阶段你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份笔录,后续都会成为检察院、法院定案的核心依据。
所以,如果你们的家人已经涉及刑事案件,一定要尽早地安排律师介入。在关键节点之前,查清案件事实、梳理案件争议、预判争取空间,再做最终选择,才是最稳妥的辩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