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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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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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贩卖毒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者:朱志军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毒品犯罪 |1358人看过

案件描述

(一)基本案情:

2015年1月,黄冈人马某在贩卖毒品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之后警方从马某租住的房屋及老公的车里搜查出毒品大约三百多克。马某刚开始为了替老公承担责任,故意说从家里搜出的十几克毒品是自己的,后来知道老公也被抓并从其车里搜出大量毒品时才如实向侦查机关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2015年2月,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对马某以贩卖毒品罪、王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并对马某贩卖毒品的数量与辩护人存有争议。

(二)律师观点:

在本案中,被告人马某贩卖的毒品数量是一克多还是十几克有一定的争议。马某本来是想替老公承担责任,才说屋里搜出来的毒品都是自己的。后来马某认识到继续说谎不但害了自己,也有可能把老公也害了,才在供述中及时的讲了真话。贩毒的数量对量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贩卖十克毒品的起刑点是七年以上,如果法院以十几克进行判决,结果可想而知。

(三)法院审判:

本律师依据精心梳理的案卷摘要和认真准备的辩护词,在庭审时据理力争,最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意见,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为1.6克多,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判决时当事人已被羁押三个多月,判决生效后不久当事人就从看守所里刑满释放。

(四)办案总结:

当事人一般对自己所犯的罪名及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不是很清楚的,往往在刚开始的讯问笔录里下意识的说一些谎话或者隐瞒一些东西,以为可以为自己或者别人减轻责任,但很可能适得其反。律师应该在现有的证据中依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梳理出案卷材料中所能够证明的全部犯罪事实,排除证据不足或根本就不符合事实的指控,提出被告人罪轻的辩护意见并被法院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律师能够通过自己认真细致的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委托人和当事人的认可时,才能真实的感受到律师工作的责任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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