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智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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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不可能为可能:成功帮劳动者追回23万元销售提成!

作者:韩智洋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0次举报


亲办案例:

2018年11月,胡小姐与上海A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以下称“A公司”)因销售提成(绩效奖金)发放问题产生了争议,胡小姐委托律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拖欠的265567元销售提成。但是,由于涉及到领取销售提成资格的关键性证据未得到仲裁委员会的采信,其请求没有得到支持。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大半年的销售提成瞬间化为乌有,胡小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经过多方考虑决定更换律师、起诉到一审法院放手一搏。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韩智洋律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认真分析了胡小姐的证据材料后最终接受了委托。


办案过程:

1、败诉原因分析。韩律师经过分析发现,在仲裁阶段,关于胡小姐能否和销售人员一样领取销售提成(绩效奖金),A公司与胡小姐都拿出了一份电子邮件(截图)作为证据,两份邮件的主题、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件时间都是一样的,但是内容截然不同。仲裁时胡小姐之所以败诉,主要在于A公司委托公证机关对他们提交的电子邮件进行了公证,而胡小姐由于已经从公司离职,公司邮箱被收回,只提供了电子邮件的截图,邮件真伪无法核实。A公司提交的邮件内容是:从2018年1月份开始,胡小姐所在部门人员不再属于销售人员编制,不享受A公司销售人员的提成政策,所做业绩仅作为年终奖的参考。仲裁委认定A公司提交的邮件经过公证,可信度更高,并依据这份邮件认定胡小姐不符合领取销售提成的主体资格,做出了不支持胡小姐请求的裁决。

2、重新组织证据,直击对方证据破绽。一审阶段,A公司提交的证据基本与仲裁阶段一致。韩律师结合相关证据经过反复研究与推理,终于找到了A公司提供电子邮件内容中的破绽,最终通过向法官当庭演示新证据获取过程和A公司邮件的矛盾之处,成功引起了法官对于A公司提供邮件真伪的怀疑。经过三次开庭,结合胡小姐补充提交的其他新证据,法官基本认可了胡小姐提供邮件的真实性。胡小姐所提供的邮件内容大致为:从2018年1月开始,胡小姐所在部门人员不再属于专职销售人员,但是为了鼓励员工多做业绩,公司所有员工所做业绩均享受和A公司销售人员一样的提成计算标准。

审判结果:

A公司见大势已去,主动请求法官居中调解。由于胡小姐提供的其中两个月销售提成的证据确实不够充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A公司一次性支付胡小姐23万元(已结清)。


律师分析:

韩律师认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销售提成(绩效奖金),一般应把握三点:1、销售业绩数据需要明确。一个销售人员,自己做了多少业绩,数据必须是清楚明确的,一般可以通过各类业务合同、发票、销售系统数据来证明。销售业绩数据是计算销售提成的最基本要件,不清楚自己的业绩,就没办法算提成。2、销售提成计算标准必须确定。大部分用人单位往往以各种内部薪酬制度或者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等来确定销售提成的计算公式。这是主张销售提成最关键的部分。许多劳动者平时不注意,一旦走法律途径,发现自己根本拿不出任何证据,或者自己都讲不明白提成是如何计算的,又何谈让法官相信呢?当然,也有一些公司,销售提成的计算方法都是口头约定的,而且经常改动,这就对销售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平时多留心,用时才顺心!3、发放销售提成的其他条件,比如主体资格、发放时间、业绩标准线等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里岗位是空白的或者部门约定很笼统,通过劳动合同根本看不出自己是业务人员,这些往往都是隐患。还有一些公司明确规定销售提成必须等货款结清后才发放给销售人员,如果上家未结清货款则不发放销售提成。这类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目前比较倾向于尊重公司合法合理的内部规定。许多时候货款最终成了烂账,劳动者主张销售提成,也并非一定会获得支持。再比如,有的时候公司会设定计算销售提成的业绩数据标准线,低于基准线不计算销售提成。

本案中,胡小姐遇到的问题,主要在于计算销售提成的主体资格和标准。仲裁员采信了A公司的证据,认为胡小姐不是销售人员,不享受销售提成。一审法官则采信了韩律师的证据,认定胡小姐虽然不是销售人员,但是根据公司规定,如果产生业绩,可以和销售人员适用同样的销售提成计算标准。同一个案件,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可见办案人员和证据的重要性。韩律师办理过的诸如此类关于销售提成争议的案例还有很多,归纳起来,劳动者要想成功拿回提成,一是平时要多留心(防患于未然)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通知等等,另外就是对销售提成的几个要素进行重点分析,缺哪一个,补哪一个(重点搜集证据),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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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智洋律师,咨询电话:15921584889。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5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