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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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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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呢?

发布者:姚强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467人看过

网友木凉:

姚律师,您好。我很小的时候就随我母亲嫁到了现在的继父家,继父抚养我长大读书,后来母亲与继父生育了一个儿子,继父老了我也承担了赡养义务。现在继父过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但母亲和弟弟都说我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财产。我想问一下姚律师,我是否有权继承继父的财产呢?

姚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很小就到了继父家由继父抚养长大,并且继父年老了你也赡养了继父。你与继父形成了扶养关系,因此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属于你继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你继父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你对你继父的遗产,享有与你的母亲及你弟弟同等份额的继承权,因此你有权继承你继父的遗产。

法律小常识: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继子女只有与被继承人形成了扶养关系的,才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有继承权的。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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