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公司诉辽宁XX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原告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出借给被告公司200万元款项,用于被告公司厂房租赁等事项。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被告公司承诺于2015年归还欠款,但至起诉之日,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潜逃出国,厂房全部转租给第三方公司。
办案过程
因被告公司蓄意拖欠借款,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离职或潜逃到国外,电话停机不能联系。原厂房都进行了转租,给取证造成了很大困难。黄律师在多次实地调查之后联系到了一位原被告公司门卫,该门卫提供了一个财会的电话号码,黄律师顺藤摸瓜找到该名财会,意外发现其即原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属,在多次沟通下,黄律师通过该名财会联系到了原法定代表人,继而取得了通话录音证据。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要作用。
律师观点分析
很多案子看起来貌似毫无头绪,但是接手后深入调查往往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律师在接手案子的时候不可能包打赢,但是既然你选择了该名律师,就要相信其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会为您的案件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