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2日|分类:知识产权 |705人看过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