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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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462人看过


 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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