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
合同纠纷案由都有哪些
1、代位权纠纷
2、撤消权纠纷
3、悬赏广告纠纷
4、买卖合同纠纷
5、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6、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7、赠与合同纠份
8、借款合同纠份
9、借用合同纠纷
10、租赁合同纠份
11、融资租赁合同纠份
12、承揽合同纠份
1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4、运输合同纠纷
15、技术合同纠份
16、知识产权合同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