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企业并购中,可能会出现出让方对目标公司既有股权又有债权的情况,出让方在出让股权的同时要求并购方受让债权或者要求目标公司偿还负债。受让方要明白,股权和债权是不同的标的,两者的权利主体并不一致,作价基础和运行规则不同,应当分别作家,债权不存在溢价的问题,股权则不同,两者应当分别转让,分别完税。
2、在并购或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买方接手(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前,为了使买方一如既往的管理好公司,使买方放心,买方可将这个期间定位监管期间(过渡期),可接管公司或派驻重要员工入场监督。
3、对赌介个适用于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继续管理目标公司(对赌协议中可约定回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