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太重前进路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通告》。具体如下
因配合太重前进路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项目,需要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太重前进路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
太重前进路东巷小区15#、109#、110#楼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
山西兴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房屋征收时间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六、其他
1、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时间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并将房屋交征收实施单位。
2、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
3、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4、通告之前已预签的协议,自房屋征收通告之日生效,协议生效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房屋。
特此通告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