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S公司是一家专业做消防工程的公司,2016年底,S公司与X公司就X公司8栋厂房防火涂料工程签订了施工合同,其中约定合同总价为677471元,付款方式为施工结束消防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合同总价95%,工程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剩余5%,质保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S公司依约施工,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X公司仅支付10万元价款,经催要又支付了18万元,余款397471元一直未付。
二、办案思路
S公司经多次催要均无果,故携带相关材料找到江海俊团队承办律师。本案就案情来说并不复杂,证据材料也较为充分,但S公司委托时正值各法院把控立案之时,为达到S公司尽快拿到工程款的诉求,承办律师所在的江海俊团队通过开会讨论,充分分析案件基本法律关系后,得出以下结论结论:立即申请诉前保全。
三、案件结果
在江海俊律师团队努力下,本案经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保全X公司基本账户后,X公司立即支付合同剩余价款,本案从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到当事人收到款项仅历时20日。
四、合肥合同律师提示
企业/个人可能基于资金占用成本的原因,迟迟不支付账款,针对这种情况,合肥合同律师提示您: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作者:孙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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