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天津一家新能源公司卖给外地一家电气公司一批货物,对方拖欠32 万余元货款一直不付。新能源公司起诉后胜诉,可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这家电气公司早已是空壳,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裁定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眼看 30 多万欠款要变成死账,公司负责人急得团团转,经人介绍找到天津郝金源律师,希望能打破执行僵局。
二、办案经过
郝金源律师接案后,一眼看穿这是典型的 “公司欠债、股东跑路” 套路,立刻展开精准突破:
1、彻查股权与出资,揪出关键问题
律师调取工商档案发现,这家电气公司的原始股东在出资期限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一分钱没实缴,还以0.1 万元的超低价把股权卖掉,并且恶意把出资期限推迟到多年以后,明显是为了逃债。
2、精准适用法律,坚决要求追责
对方律师百般辩解,声称 “股权已转让、债务和原股东无关”。郝金源律师当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提出:股东在出资到期后未交钱就转让股权,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便退出公司,也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二审力辩胜诉,锁定股东责任
对方不服一审提起上诉,郝金源律师在二审中逻辑清晰、证据扎实,彻底驳斥对方所有理由,让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三、案件结果
在郝金源律师的全力代理下,案件大获全胜:
1.法院依法追加两名未出资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2.判令两名股东分别在数百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 32 万余元货款及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委托人追回欠款奠定决定性基础。
这起被终结执行的 “死案”,在郝金源律师手里彻底 “复活”。
四、律师观点
郝金源律师提醒:很多公司欠债后,都会用 “没实缴出资、低价转股、延长出资期限、更换股东” 这几招逃避责任,让债权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但法律绝不纵容这种行为,只要委托专业律师查工商、查出资、查股权、查流水,就能把隐藏的股东揪出来,让他们替公司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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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金源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