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前几年,蒋某等人打着"网络贷款不用还、是黑网贷可以赖掉"的幌子,在茶楼里招揽急需用钱的人来办"特殊网贷"。实际上,他们是用借款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悄悄在正规网贷平台上贷出真金白银,然后告诉借款人"不用还、债没了",随即将贷款到账短信和APP删掉,从中抽取贷款金额的50%作为"服务费"据为己有,剩余一半才留给借款人(甚至有的借款人根本不知全额)。
这个团伙分工明确:蒋某总负责,有人管账后勤,有人负责用手机操作网贷下款,有人负责拉客宣传。短短几天内,共诱骗20多名受害人办理网贷21笔,实际骗取抽成合计19.24万元。案发后团伙成员相继被抓。其中,叶某(赵军律师的当事人)负责拉客宣传,介绍6名受害人来办贷款,涉及金额7.67万元,个人获利1.76万元。
二、赵军律师的专业抗辩
接受委托后,赵军律师(四川腾誉律师事务所)详细会见当事人、查阅全部卷宗,确认叶某在团伙中仅负责招揽客户、不接触网贷操作、不分赃决策,属明显辅助地位,且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家属愿全额退赔。
赵军律师在庭审中提出并获法院采纳的核心辩护意见:
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叶某仅从事推广引流工作,未参与网贷具体操作和下款分成决策,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属从犯(?《刑法》第27条),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坦白+认罪认罚:叶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全部行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
初犯偶犯、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家属已代为退赔受害人损失,21名被害人在本案中均出具书面谅解书,社会矛盾已化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综合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矫正可行性,请求法庭宣告缓刑。
赵军律师的关键作用在于——在定性无法推翻的前提下,精准固定"从犯认定+坦白+退赔谅解"三大从宽要素,积极指导家属与被害人群体沟通达成谅解,使当事人在涉案金额达"数额巨大"标准的情况下,仍成功获得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避免实刑收监。
三、判决结果
某市区人民法院认定九人均构成诈骗罪,叶某及除两名主犯外的其余被告人均为从犯。采纳赵军律师等辩护人意见,对叶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与本案直接相关的判决主文(已生效):
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叶某退缴其获利1.76万元),上缴国库;
扣押手机、册子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主犯蒋某、宋某各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余从犯分别判一至二年不等缓刑二年。
四、案件的社会意义
这起案件双重警示:
对老百姓:所谓"网贷不用还、帮你洗白债务"都是骗局!对方用你的身份信息贷出的钱你必须还,他们抽走一半跑路,留下你背负全部债务和征信污点。
对从业者:以话术诱导他人配合网贷并私自截留款项,同样构成诈骗罪,不论是否亲自动手操作。
同时也彰显刑事辩护的价值——赵军律师在涉案金额超"数额巨大"门槛的不利局面下,围绕从犯地位认定、全额退赔及被害人谅解扎实开展工作,让法律给予真诚悔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是典型的有温度的实质性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