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黄、张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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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诗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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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转化为养房养老可行吗?

发布者:程、黄、张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8日|分类:私人律师 |291人看过


其一,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认同度不高。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人难以接受“以房养老”。

其二,以房养老难以满足老人精神方面需求。

其三,不动产价值增贬预期难判,以房养老产品存风险。对于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金融机构来说,这种对房产进行的“倒按揭”方式也并非常规业务,目前尚缺乏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业务规则可以借鉴,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另有金融业人士认为,中国房屋产权70年,是“倒按揭”的最大障碍,也是与国外政策环境最大差异。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未知风险。

其四,按揭期限也难以确定。不同于传统房产按揭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所作的明确规定,由于人的寿命难以预期,“倒按揭”的期限无法事先确定,每月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金数额难以准确计算。

对于“以房养老”,来看看大家怎么说:

老人A:“辛苦一辈子,好不容易还完按揭,房子肯定留给儿子,我要是以房养老,啥都没留下,以后怎么和儿子相处,不都给银行打工了?”

网友B:“子女在一二线城市生活也不容易,医疗、教育等各种成本都不低,我会把房子交给他们处置,卖也好,租也好,都能给他们增加一些收益。”

失独者C在被问及是否会选择“以房养老”时,她坚决表示不同意,“我们希望政府提供更方便多样的养老服务,并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精神关怀,金钱倒不是最重要的。”

网友D:上涨收益怎么算“谁说了算”。“房子被拿走,保险公司或银行就会占据话语主动权。而一线城市房子涨价潜力较大,将来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涨收益时很容易‘被缩水’。”

也有人表示:“一方面,今后的老年人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家庭结构越来越小,独生子女多,也会有更多的房子被闲置,老人也没必要‘守着金饭碗讨饭’,会有更多人接受‘以房养老’等养老方式。”

究竟是该“以房养老”还是“养儿防老”,相信大家早已有了答案。而“以房养老”要想真的做好,除由保险机构为主体操作外,还需要住建、民政和财政等多部门的配合及政策配套,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明晰,形成统一的操作平台。出台政策更应兼顾特殊客户群体——老年人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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