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寅翼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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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承诺书

发布者:王寅翼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1日|分类:公司法 |196人看过

承    诺    书

 

  一、本人承诺对所向工商局提供的所有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含股东、董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签字)不含虚假成分,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包括愿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人员保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如有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公司负责承担。

  三、自然人股东不是国家公务员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参与经营的其他人员。

  四、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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