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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继承房产

2015-10-20

发布者:赵小计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2903人看过举报

如何继承房产

案情:刘某与其丈夫王某在十多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商品房登记在丈夫王某的名下。2009年,刘某的丈夫突然因病去世。随后刘某想着自己的女儿王佳婚后生活比较艰难,随决定将该房屋过户给女儿。儿子王涛得知此事后,认为该房屋登记在父亲名下,他作为儿子应当继承该房产。

律师观点:首先,该房屋属于刘某与其丈夫在婚后购买,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与丈夫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其次,丈夫王某去世后,只能将属于他的一半份额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应当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对于该房屋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应当由刘某及两个子女平均分配。通俗的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一半给刘某,剩下的一半再由刘某和两个子女平分。综上所述,刘某可以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赠与女儿王佳,但无权将整个房屋赠与,另外,儿子王涛也不能主张对整个房屋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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