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性质:
离婚
特殊点:
女方怀孕5个多月起诉离婚
案件经过:
恋爱一年结婚,婚后因婆媳矛盾、配偶语言冷暴力(多次诉说孩子来的不是时候,无论男女均不会喜欢他)离婚,诉求是只要能离婚,宁愿净身出户,夫妻共同财产有20万元,存在女方名下存折,房屋系男方婚前个人全款购买,属男方个人财产,无其他共同财产,庭审过程中男方直接同意离婚
结果:
一审调解离婚,从立案(2019.4.4)至结案(2019.4.26)不到一月时间,孩子因尚未出生,不算独立个体,法院无法处理孩子将来归谁抚养的问题,财产原告坚持净身出户,不要一分财不。后帮其争取10万元共同财产。
经验:
一般怀孕期间离婚民政局不敢轻易办理,需要法院解决。法官观点:像这种情况离婚的,离婚后孩子出生是直接母亲抚养的,没有必要另行再专门走一个争抚养权的诉讼,要提也是对方提,但对方一般是争不过来的,即便是孩子两周岁以后,因为孩子一出生就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