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是一起大学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袁兵律师成功在刑事拘留的37天“黄金期”说服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
侦查机关认为,嫌疑人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接受委托后,袁兵律师在会见完当事人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层面不构成犯罪,虽然当事人客观上存在提供银行卡进行支付结算的行为,但其主观上并不明知他人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很关键的一点是当事人没有任何获利情况。
为充分阐述辩护观点,袁兵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沟通,指出本案的定罪依据不足。通过法律辩论和事实阐述,在公安机关申请对嫌疑人进行逮捕时,成功说服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在袁兵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公安机关也最终作出了撤案决定。
当事人系大学刚毕业的小伙子,案件撤案后,最终成功开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帮助其保住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