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例类型:律师诉讼案例
业务类别:民间借贷纠纷
代理律师:李华金(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
代理方:原告(出借人)
案件结果:全额支持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诉请
二、案情简介
委托人与被告原为同事关系。自2021年起,被告多次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委托人借款,双方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持续发生多笔借贷往来。截至2025年7月,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委托人借款本金数万元。
2025年7月,委托人通过微信与被告沟通还款事宜,被告承认欠款事实并承诺每月还款两千元,委托人表示同意。然而,被告此后屡次食言——2025年8月、9月多次催款无果;10月仅还款一笔后再次中断;11月、12月期间,被告虽多次口头承诺还款,甚至索要收款码,但始终未实际履行,反复戏耍委托人。2026年1月,委托人委托李华金律师向被告发送律师函催收,被告收函后仍未还款。委托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律师工作
(一)证据梳理与组织
李华金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度分析:
1.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的调取与核算。李华金律师指导委托人调取了与被告之间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全部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逐笔核对了原告向被告的转账金额与被告向原告的还款金额,精确计算出双方资金往来的差额,即被告尚欠的借款本金数额。
2.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提取与整理。李华金律师完整提取了委托人与被告之间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按照时间顺序系统梳理了以下关键内容:(1)被告承认欠款事实的对话;(2)被告承诺每月还款两千元的约定;(3)委托人多次催收的过程;(4)被告屡次承诺还款却屡次食言的全过程。这些聊天记录不仅证明了借贷合意的存在,更充分证明了委托人持续催收、被告多次承认债务的事实,有效防范了诉讼时效方面的抗辩风险。
3.律师函的起草与发送。2026年1月17日,李华金律师以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名义向被告发送了催收律师函,明确要求被告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三日内向委托人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该律师函的发送,一方面再次向被告施加了还款压力,另一方面进一步固定了催收证据,为后续主张逾期利息的起算时点提供了依据。4.诉讼材料的准备。李华金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撰写了专业的起诉状,明确列明借款事实、金额、利息主张及律师费诉请,并附具全部证据材料。
(二)诉讼策略的制定
1.精准确定诉讼请求。李华金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为委托人制定了四项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按一年期LPR计算)、支付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全方位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2.充分预判被告抗辩并做好应对准备。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否认借款事实、否认微信号本人使用等抗辩,李华金律师提前做好了证据链的强化工作——通过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承认欠款、承诺还款、实际还款等行为,形成了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反驳被告的任何否认主张。
(三)庭审代理
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6年6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李华金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向法庭完整陈述了案件事实,系统展示了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律师函等全部证据,充分论证了双方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被告尚欠借款本金数额明确、被告逾期未还款应承担利息损失等核心主张。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仅提交书面答辩状要求原告提供微信号实名认证信息,但未提交任何证据支持其主张。
四、判决结果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
借款关系成立。原告提交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可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被告虽否认原告诉请,但从其承诺每月还款两千元的答复及催款聊天记录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及金额。
全额支持本金诉请。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数万元。
全额支持逾期利息诉请。判决被告支付以尚欠款项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年1月20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驳回律师费诉请。因双方借款中未约定律师费负担,且律师费并非主张权益的必然支出,对该项诉请不予支持。
被告承担诉讼费。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决为终审判决。
五、案例评析
(一)案件难点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双方之间并无传统的借条、借据等书面债权凭证,所有借款均通过微信转账完成,借贷合意仅体现于微信聊天记录中。在缺乏传统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如何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如何准确核算借款本金数额,是本案的关键挑战。此外,被告书面答辩要求原告提供微信号实名认证信息,试图从证据链的源头质疑借款主体,进一步增加了案件的证明难度。
(二)律师价值
1.以电子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李华金律师通过系统梳理微信转账电子凭证和微信聊天记录,将分散的电子证据有机整合,形成了“转账记录证明款项交付+聊天记录证明借贷合意+被告承诺还款和实际部分还款证明债务承认”的完整证据链条,成功替代了传统借据的证明功能。
2.以证据细节锁定案件事实。李华金律师精准捕捉到被告在聊天记录中“每月盾(腾)两千”“嗯”等承认债务和承诺还款的表述,以及被告2025年7月31日、10月1日实际还款的行为,这些细节成为法院认定借款事实和金额的关键依据。
3.以专业代理实现诉讼目的。尽管法院未支持律师费诉请,但李华金律师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借款本金全额返还及逾期利息全额支持的核心诉讼目标,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在无传统借据仅有电子证据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对于律师办理类似案件具有以下借鉴意义:
重视电子证据的系统梳理。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构成证明借贷关系的有效证据,关键在于系统梳理、完整提取、逻辑呈现。
注重证据链的闭环构建。单一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有限,需要通过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催收过程、部分还款行为等多维度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善用律师函固定催收证据。律师函不仅是催收手段,更是固定催收时间、确定利息起算时点的重要证据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