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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某县政府责令某镇政府处理土地确权

发布者:关凯元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5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摘要

因融福高速公路建设,县政府已经征收了涉案土地。但由于本集体土地缺乏管理,至今连屯长都缺位多年,所有集体成员均按多年以来的管理,各自开荒种植,均无林权证之类的权属证明。征收后,很多本集体成员都按照施工方测绘其实际使用面积,领取了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申请人各自实际种植面积,施工方也已经确认,本集体和集体成员均无人表示异议。

但对于土地补偿款,有部分本集体成员擅自代表本集体,谎称本集体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反对申请人领取土地补偿款,导致补偿款一直无法发放。这些村民多次通过信访之类的反映,请求有关部门解决,但有关部门仍无法有效解决。

于是,村民代理村民向镇政府申请确权。镇政府超过法定期限,没有做任何处理。本人代理村民向县政府申请复议,镇政府不做任何答辩、举证,反而要村民按他们的模板重新提交材料。

处理结果

责令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对土地确权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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