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 (市) (县) ,建筑面积 平。
(二) 房屋权属状况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房屋所有权人: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元。 元。 元。 元。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其他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维修
(一)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政府拆迁、征用、拆除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若要增加设施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所有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租赁期内,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乙方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安全的活动,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来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等,给乙方或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亡,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禁乙方电动车楼内充电,若违反相关规定引发任何安全事故及连带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不得从事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及各种非法的活动,如有发生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利益损失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乙方有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负担的装修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若乙方因违反合同规定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他人向甲方索偿,甲方可以无条件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电、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清单
名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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