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宁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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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深圳曲宁宁律师代理出租方成功反诉,法院判决承租方支付租金及管理费近57万元

发布者:曲宁宁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23人看过 举报

2026-04-16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深圳某商业管理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与香港居民张某(出租方)签订了一份为期8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租赁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某购物公园内建筑面积约409平方米的商铺,月租金20万元(每年递增6%),承租方支付了40万元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合同履行半年后,因商铺涉及违法建筑问题被政府责令停水停电,承租方于20217月停止支付租金,并于同年12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同时起诉要求出租方返还40万元保证金并赔偿其装修等损失共计356万余元。

出租方张某则提起反诉,要求承租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拖欠租金、管理费、违约金、免租期租金等,合计反诉标的额超过400万元

【律师策略与价值】

本案一审、二审均由曲宁宁律师(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出租方张某。面对承租方提出的高额索赔及解除合同主张,曲律师团队采取了以下核心策略:

1.全面反诉,化被动为主动:在承租方起诉要求返还保证金并索赔的情况下,及时提出反诉,主张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并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将争议焦点从出租方是否违约转移至承租方是否应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2.证据攻防,还原事实: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调取了政府执法部门的《现场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证明承租方在原有违建基础上新增了违建(如搭建玻璃雨棚、封闭公共通道等),且其装修备案范围仅限于产权面积内,室外违建部分的使用风险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对合同无法履行均有过错,而非出租方单方违约。

3.精准抗辩,驳回对方高额索赔:针对承租方提出的356万余元损失(含租金、装修费等),律师指出其中大量合同系事后补签、付款时间晚于停水停电事件,且承租方自认未转租,相关投入与本案无直接因果关系。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承租方的任何赔偿请求。

4.争取合理租金及管理费:虽然合同最终被认定解除,但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承租方应支付至合理收房期间租金的意见,判决承租方支付2021816日至1231日的租金及管理费共计约56.5万元(抵扣保证金后实际支付约54万元租金+2.5万元管理费),并支持了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结果】

一审(深圳福田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承租方支付出租方租金540,143.46元及逾期利息、物业管理费24,965.48元及逾期利息;驳回承租方全部诉讼请求(返还保证金、赔偿损失等);驳回出租方其他反诉请求(违约金、免租期租金、后续占用费等)。

二审(深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标的额巨大(双方诉求合计超800万元),争议焦点涉及违建责任划分、合同解除原因、保证金处理及违约金认定等复杂问题。曲宁宁律师通过精准的举证、反诉策略及对政府执法证据的深度挖掘,成功帮助出租方避免了被索赔356万元的风险,并实际获赔近57万元租金及管理费。本案充分体现律师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以攻为守、证据为王的专业价值,尤其对于涉及违建、政府整治等复杂因素的案件,律师的调查取证和事实重构能力往往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曲宁宁律师,咨询电话:13825256167(微信同号)。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新疆政府、深圳多家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1711555518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14403201711555518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