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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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买卖起纠纷,律师助力追回8.3万货款——申晓红律师以法为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者:申晓红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1日 92人看过 举报

2026-05-21

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件经过:买卖双方因货款对簿公堂

本案原告为毕某南(卖方),被告为高某昭(买方)。双方存在长期的陶瓷货物(定型盒、鸡缸杯等)买卖关系。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纠纷的经过如下:

1.交易发生:2022年至2023年间,被告多次向原告购买货物,原告均按约交付。

2.付款与退货:期间,被告曾支付部分货款(如202210月支付5万元,20231月支付3.2万元),并曾于20231月退回价值55,800元的货物。

3.产生矛盾:被告在收到后续货物后,以货物有瑕疵卖不完可以退货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并要求再次退货。原告认为被告无理拖延,且双方对退货范围已有约定,遂委托河北金利达律师事务所的申晓红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83,910元及维权费用。

二、 判决结果:法院支持卖方诉求,买方需全额支付欠款

河北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法院作出如下认定:

1.欠款数额确认:原被告双方对剩余欠款数额83,910元(包含部分退货运费)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2.质量问题抗辩不成立:被告辩称剩余货物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未能提供具体证据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也未说清具体数量和价格。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驳回了被告的抗辩。

3.维权费用不予支持: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必要维权费11,000的实际发生,法院对该项诉求予以驳回。

最终判决:
被告高某昭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毕某南货款83,910元。

三、 案件心得与律师价值

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典型地反映了小微企业在经营中常遇到的“赊销难、退货乱、举证烦”问题。申晓红律师在本案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在:

·固定证据,锁定债权:在诉讼前,申晓红律师指导当事人梳理了长达两年的交易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及退货单据,将复杂的账目清晰化,精准计算出83,910元的合法债权,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击破无理退货抗辩:面对被告货物有瑕疵口头答应可退货等模糊抗辩,申晓红律师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强调口头承诺需有证据支持。在被告无法提供质检报告或有效退货协议的情况下,成功维护了交易的稳定性。

·风险提示:本案警示广大经营者,在进行买卖交易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退货条款。对于买方提出的先货后款卖不完退等口头承诺,一定要通过书面签字或微信文字确认,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面临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结语:申晓红律师凭借严谨的逻辑和对证据规则的熟练运用,不仅帮助原告追回了真金白银的货款,更有力打击了市场交易中的“耍赖”行为,彰显了法律对诚信经营的保护。


申晓红律师,,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检察院听证员,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执业以来以“一分信任、十份责任、百倍努力”为理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邢台
  • 执业单位:河北金利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520********9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河北金利达律师事务所
1130520********93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