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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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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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挪用公款长达九个月,崇鼎团队成功为其争取缓刑

发布者:朱建波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8日|分类:经济犯罪 |457人看过


案情介绍:

        2017年8月份,被告人马某在担任某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该职务便利,私自决定挪用单位12万元公款用于自己购买汽车,2018年5月归还,时间长达九个月之久。2017年12月,被告人马某到人民检察院投案。
 

办案经过:
        崇鼎刑事团队在接受家属委托后通过以下方案进行了有效辩护。一是接受家属委托后团队主办律师第一时间会见羁押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正确指导当事人在做笔录方面的各项权利,第一时间从主观故意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方面的解释。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协调减轻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根据阅卷情况,分析案件证据和情节,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到了检察机关较轻的量刑建议。三是法庭上罪轻辩护意见。通过会见指导结合案件证据,认为此案主要辩护焦点为该笔款项是否系公款,被告人马某并没有利用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且有自首情节,无犯罪前科。四是庭后积极协调法院判处缓刑。法庭审理后,积极和主办法官沟通,从案件情节、认罪表现特别是社区矫正等角度做工作,最终法院得以判处缓刑。
 

案件结果:
        马某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办案心得:
        作为辩护人应当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保持质疑态度,以案件证据为基础,真正维护嫌疑人权益。要想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业和及时是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环节,专业不仅仅是要精通法律,更重要的是要对公检法的办案思维和办案流程有深刻理解,才能在不同的环节做最有利的工作。及时就是要和办案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抢时间,只有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才能取得最大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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