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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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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崇鼎刑辩为其争取缓刑

发布者:朱建波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8日|分类:交通事故 |315人看过


案情介绍:


       2018年12月,被告人陆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使至路段时,与相对行驶的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经责任认定,姚某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经检测,陆某某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209mg/100ml。
 

办案经过:

          崇鼎刑事团队在接受陆某某委托后通过以下方案进行了有效辩护。1.第一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正确指导当事人在做笔录方面的各项权利,第一时间避免可能冤枉的事实。2.协调公安取保候审。根据和公安机关沟通情况,结合案件具体性质做具体分析,为后期辩护做大量的准备。3.审查起诉阶段协调减轻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根据阅卷情况,分析案件证据和情节,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到了检察机关较轻的量刑建议。4.法庭上罪轻辩护意见。根据案卷情况,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为初犯,与杨某达成民事协议并履行完毕等情节为陆某某进行辩护。5.庭后积极协调法院判处缓刑。法庭审理后,积极和主办法官沟通,从案件情节、认罪表现等角度做工作,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决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办案心得:

       要想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业和及时是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环节,专业不仅仅是要精通法律,更重要的是要对公检法的办案思维和办案流程有深刻理解,才能在不同的环节做最有利的工作。及时就是要和办案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抢时间,只有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才能取得最大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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