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的种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婚姻家庭纠纷分为以下15中:
1.婚约财产纠纷;
2.离婚纠纷;
3.离婚后财产纠纷;
4.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5.婚姻无效纠纷;
6.撤销婚姻纠纷;
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8.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9.抚养纠纷;
(1)抚养费纠纷;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0.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11.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12.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13.监护权纠纷;
14.探望权纠纷;
15.分家析产纠纷。
下一篇
无
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