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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发布者: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23人看过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有抚养能力的,仍然要承担抚养的责任,给付抚养费是抚养的方式之一,那么子女抚养费包括什么项目?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

1、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2、父母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少于原定数额的抚养费,那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子女亦可以要求增加支付抚养费: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履正律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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