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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能否要回彩礼钱

发布者: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231人看过

中国结婚的习俗就是需要先给彩礼,所以对于彩礼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可是有的时候结婚会存在一些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很多人对于已经交付的彩礼就有疑问,那么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能否要回彩礼钱?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能否要回彩礼钱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无效并不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形,所以无效婚姻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悔婚又拒退彩礼,要承担什么责任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悔婚这一行为通常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悔婚又不返还彩礼的话,是需要承担彩礼返还的义务的。通常来说,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一方交付的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不过双方之所以因彩礼返还发生争执,很可能是因为对于彩礼的认知不统一,男方以为是彩礼,而女方则以为不是彩礼。认定彩礼就成为解决争端的关键所在,通常来说,以下情况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以上就是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婚姻法解释的规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是不包括婚姻无效的情形,所以不能以婚姻无效的情形为由要求退还彩礼。如果读者们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履正律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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