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生活在大城市的彪哥一直过着安稳的生活,白天工作,晚上健身,亦或上网聊天,结交各地好友。正值年末休假期间,彪哥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位“网友”。
此后,这位“网友”以自己的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为由,寻求彪哥的帮助,请求彪哥暂时帮其接收“客户”货款,然后再让彪哥把这些“客户”货款转账至多个第三方的银行卡。
彪哥在一个月内多次收到这位“网友”的收款请求和转款请求,并且彪哥每次将代收的“客户”货款转出自己的银行卡时,这位 “网友”要求给彪哥留几百块让彪哥买些可口的美食,合计下来,彪哥帮这位网友支付结算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情节严重”)。看起来如此的“友善”,但彪哥却一步一步地走近违法犯罪的边缘,直到彪哥的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彪哥才停止上述行为。
二、办案经过
彪哥的银行卡被冻结,给彪哥的生活带来太多的不便利,彪哥通过网络找到了解冻小分队,经过解冻小分队律师的初步分析,彪哥帮助“网友”收款、转款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彪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决定委托解冻小分队为其解冻银行卡。
解冻小分队接受彪哥的委托后,积极联系公安机关询问冻卡的相关情况,确定了涉案流水。解冻小分队根据从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为彪哥准备了整套的解冻文书和证据材料,重点说明了彪哥之前从未实施过帮助他人收款、转账的行为,彪哥本次为“网友”收款、转账具有偶发性,彪哥在主观上不存在“明知”的犯罪故意。于此同时,公安机关要求彪哥必须前往公安做笔录,并且不排除会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被拘留的可能性。随后解冻小分队的律师与彪哥一同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申请银行卡解冻。
到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告知彪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求彪哥说明情况并做了笔录。之后,解冻小分队的律师与彪哥一同前往了公安机关,并为彪哥梳理了案件情况和准备了证据材料,告知了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规定以及不构成犯罪的理由。最终,彪哥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后,公安机关认为彪哥的涉案情节显著轻微,不做犯罪处理,并告知彪哥以后不能再“帮助”他人收款、转账。
最终,又历时两个月后,经过解冻小分队的不懈努力,公安机关终于决定给彪哥的银行卡解冻。
三、办案小结
解冻小分队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帮助他人收款、转账,更不能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避免银行卡被冻结,甚至被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