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央行等十三部委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时隔四年后,重申2021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924通知),一方面是老调重弹,一方面也新增了一些打击范围。不过这次会议真是完全踩中了郭律师的业务范围。为什么这么说?看后面插图中的两本书。
一、参会部委数量增加四个,监管进一步升级
相较《924通知》本次会议最明显的的就是参会部门多了中央金融办、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但实际上并不是很多媒体和博主解读的多了四个部委,而只是多了两个部委。因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实际上就是原来的银保监会合并重组后的产物,当然合并后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执法范围也变得更大了;而国家发改委也不是什么新“朋友”,矿圈的老熟人了,2021年9月24日,可不止发布了一个十部委的《924通知》,还有一个十一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而这个文件的牵头部门正是国家发改委。
更多部门的参会更能看出国家对虚拟货币炒作交易的监管升级,那么多的这两个部门具体可能会如何打击虚拟货币,郭律师分析如下。
●中央金融办: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推进金融改革、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等。中央金融办的参会表明了国家对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后续也可能牵头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进行系统性评估,制定长期打击策略,协调各部委政策,防范风险蔓延。
●司法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起草、法治建设等。司法部的参会表明,后续可能研究涉虚拟货币法律法规,提出立法建议,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活动的法律定位,为打击行动提供法律依据。
二、老调重弹雷声大
从2013年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来,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句话就在每次的文件、会议中被反复提及。我们能看出央行为首的各部委对于虚拟货币这“货币”两个字的严防紧守。但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虚拟货币这个名字就仿佛已经决定了它的“使命”。关于虚拟货币在法律上的定义,郭律师曾在核心期刊中发表过一篇论文《论虚拟货币的双重法律属性》,有兴趣的可以去知网看看。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立法的缺失,截至目前普通民众持有、买卖虚拟货币是否非法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因为早在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时候就同时说了如下一句话“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此后的历次会议和文件也仅提及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单纯的非经营性质的虚拟货币交易行为并无法律或政策文件予以禁止。不过这次司法部的加入,会不会在立法层面进行加速?这好像已经有了一个必然的答案。
三、列举新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打击内容
本次会议新列举了如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换汇、跨境资金转移等在之前文件中并未主要提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不是说扩大打击而是列举新内容?因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都已经被一刀切地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了。再扩大就只能说持有虚拟货币以及普通民众之间的正常交易也是违法的了,但是并没有,所以只能说是列举一些新的内容。
同时本次会议要求各部门重点紧盯信息流、资金流两大核心环节,并通过深化跨部门协同,完善监管技术手段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对非法活动的早发现、早处置。
怎么说呢,对于真正的犯罪分子来说,只是增加了他们的犯罪成本,毕竟和违法所得的“利润空间”比起来,哪怕判个帮信或者掩隐进去做几个月或者三五年(目前司法实务中顶格判7年的极其少见了),对他们来说也是值得赌一把的。所以,更大的影响是对普通炒币人员的便利性影响,以后币圈冻卡等现象可能会更常见了,特别是单纯的银行风控,这种处理起来甚至比公安机关冻结还要复杂,因为他们更不讲法律,别杠,郭律师团队办理过的冻卡案子大几百个了,案例告诉我们讲法律还是比讲道理容易太多了。
四、首次明确稳定币系虚拟货币,多被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
本次会议官方首次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而且是不分类别的认为目前的各类稳定币(不论是USDT还是USDC,亦或是香港等国家或地区官方监管下发行的稳定币)均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交易过程缺乏透明性,成为监管盲区。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一是作为洗钱工具,帮助不法分子将违法所得转化为稳定币后跨境转移,规避资金监管;二是沦为集资诈骗的载体,不法分子以“稳定收益”为诱饵,通过发行虚假稳定币吸引投资者参与,实施诈骗活动;三是用于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绕开外汇管理规定,破坏国家外汇管理秩序。
在国内交易所、ICO、挖矿等传统币圈项目方越来越少甚至几近绝迹的情况下,对稳定币的监管和打击确实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对于很多币圈新手来说,稳定币基本都已经被约定于是法币了,当然这也是虚拟货币“货币属性”的极致体现。不论是看过去几年的违法犯罪案件趋势,还是未来可以预见的,利用稳定币进行的违法犯罪一定会越来越多,相应的未来针对U商、钱庄、水房等群体打击角度也会往稳定币的链条进行合并,不过反过来讲,不正是因为虚拟货币的匿名特性才使得它成为了黑灰产业的“黄金”吗?这场攻防战,最终只会升级为监管和违法犯罪人员在侦查和反侦查方面的“装备竞赛”。
总结
虚拟货币自从其诞生的那一刻,在被全球第一个主流国家肯定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它已经成为了全球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我国提倡全球化的当下,想完全逆全球化的禁止虚拟货币已经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实在是一种“悲壮”的行为。这种矛盾的体现,从根本上来看,还是我国金融体系和实力过于薄弱。在内部经济低迷、外部竞争激烈的当下,稳金融是基本要求,在证券、银行等各个金融板块都急需改革的当下,似乎确实没有太多监管的精力和空间留给虚拟货币了。央行也不容易,大家是时候卸载交易所和钱包以爱国明志了,给你点个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