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腰椎间盘手术损伤马尾神经,法院判决医院赔偿
案情简介:患者,中年女性,腰痛一年,诊断“腰椎间盘突出”。术中损伤马尾神经,导致患者大小便功能丧失。
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律师认为:
一、被告为原告进行腰椎间盘镜下L5S1髓核切除术时,操作不当,存在明显过错,造成原告马尾神经损伤,导致重度排尿困难、排便困难,构成侵权。
二、本案起诉后经鉴定:原告的马尾神经损伤与被告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构成五级伤残。
三、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原被告诊疗关系明确,原告存在损害事实,被告违反诊疗规范,存在过错,其过错与原告的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符合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是医疗损害侵权之诉,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至二十五条及二十八条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六十余万元。原被告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