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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满14周岁女孩恋爱致其怀孕构成强奸罪

作者:彭思伦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次举报


 一、与不满14周岁女孩恋爱致其怀孕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1.这意味着,即使恋爱关系中的双方是自愿的,但如果涉及到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一行为将被视为强奸罪。

  2.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法律将予以从重处罚。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

  1.客体要件是指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是指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同时,强奸行为必须违背妇女意志。

  3.主体要件是指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要件是指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三、不满14周岁保护规定

  我国法律对不满14周岁的幼女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1.根据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2.这意味着,即使幼女表示自愿,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男子也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3.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注,旨在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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