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互联网防癌险、重疾险理赔实务中,保险公司常常深挖投保人多年前的陈旧既往病史,滥用“未如实告知”条款对癌症身故案件全额拒赔,仅退还极少的已交保费,导致身故家属彻底失去保险保障。普通家属在遭遇亲人离世后,本身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加之不熟悉互联网投保问询规则、不掌握后台留存证据,不了解保险“询问告知”法定原则,自行协商、自行起诉几乎无法推翻保险公司的制式拒赔结论,维权难度极大。本案家属遭遇全额拒赔后,委托君审保险律师专案团队全权代理一审诉讼,法院完整采纳我方全部抗辩观点,最终一审胜诉,成功帮家属追回全额身故理赔款,清晰厘清了互联网保险的告知义务司法边界。
一、案情简介
2020年,当事人通过大型互联网互助平台,为父亲崔先生投保互助保障计划,对应互助保障保额10万元。2022年初,该互联网互助计划正式停运,原有用户保障业务整体转由某大型人寿保险公司承接,同时为存量用户免费赠送3个月保险保障。赠送保障到期后,当事人每年正常自动续保《互联网恶性肿瘤(重度)疾病保险》,保单保额始终维持10万元,保障连续无间断、保单持续有效至2025年。
2025年4月5日,被保险人崔先生因身体不适前往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唐都医院)住院系统治疗,经医院完善检查、病理诊断,最终确诊为原发性肝细胞癌(CNLC IIIa期),该病症属于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重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虽经医院全力对症救治,但因病情危重、发展迅速,崔先生于2025年7月16日不幸身故。
家属妥善处理完后事之后,依法整理全套保单资料、历年自动续保记录、住院完整病历、癌症诊断报告、死亡医学证明、缴费凭证等完整理赔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10万元恶性肿瘤身故保险金理赔。2025年5月28日,保险公司正式出具书面拒赔通知书,作出全额拒赔、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
保险公司拒赔核心理由:经后台调查核实,被保险人崔先生在2014年、2018年存在乙肝、肝硬化住院治疗既往史,认为投保人在投保及续保时未主动申报上述病史,构成《保险法》规定的未如实告知情形,据此解除保险合同、不予承担任何身故赔付责任,仅同意退还全部已交保费1020.42元。
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沟通、申诉,主张互联网投保全程无相关病史问询,不存在隐瞒情形,但保险公司坚持既定拒赔方案,无任何协商和解空间。为规避地方办案干扰、争取公平公正的司法判决结果,当事人多方对比全国专业保险维权机构,最终委托北京君审保险律师全权代理本案,由乔辉律师牵头负责本案一审全流程诉讼维权工作。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君审保险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全面归集、核查、梳理本案全部核心证据材料,包含互联网投保页面完整留存记录、历年自动续保电子凭证、被保险人多年肝病病史档案、本次肝癌住院全套诊疗病历、死亡医学证明、保险公司正式拒赔通知书、双方沟通记录等,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与保险公司致命举证漏洞: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在合同订立、年度续保环节,就乙肝、肝硬化等肝病既往病史,对投保人进行过明确、有效的专项健康询问。
在证据固定层面,团队专项调取互联网平台首次投保、历年自动续保的全部后台留存页面、健康告知问卷存档,逐一核对全部问询条目,最终查实:案涉保险从互助业务转接、首次承保到后续每一年自动续保,保险公司均未设置乙肝、肝硬化、肝部疾病相关的健康询问选项,无弹窗问询、无专项勾选确认、无健康申报提示,完整固定了“保险公司未询问、投保人无告知义务”的核心案件事实。
在法律抗辩层面,君审保险律师精准援引《保险法》第十六条及保险司法解释关于“询问告知原则”的核心法定规则,搭建完整闭环抗辩逻辑:保险如实告知义务严格遵循“有询问才有告知、无询问无义务”原则,投保人仅对保险公司明确书面询问的健康事项负有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公司未主动询问的既往病史,投保人无需主动披露,不构成未如实告知。同时,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约、拒赔,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无有效问询留存证据的,必须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此外,互联网年度自动续保仅为系统自动扣费续期,不等同于新一轮投保,不能推定投保人知晓未被明确告知的病史问询要求。
证据与法律依据全部固定完毕后,君审保险律师团队依法向陕西咸阳管辖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全套电子投保证据、完整诊疗病历、同类生效胜诉判例等诉讼材料,正式启动保险合同纠纷司法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中,律师对保险公司提交的全部证据逐一细致质证,精准指出对方无任何有效投保问询留存凭证,无法证实已就肝病既往病史完成专项询问,其拒赔、解约行为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全面驳斥保险公司全部答辩观点。
三、案件结果
经陕西咸阳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全盘采纳君审保险律师团队全部代理观点与抗辩意见,依法作出胜诉判决,为当事人争取圆满维权成果:
第一,法院依法认定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投保及续保时履行过肝病相关健康询问义务,其单方解除保险合同、全额拒赔的行为无法律依据,依法无效;判令保险公司在扣除已退还保费1020.42元后,向三名受益人一次性支付恶性肿瘤身故保险金98979.58元,案件对外统一取整为10万元,成功实现从零赔付到全额获赔的逆转,足额挽回家庭经济损失;
第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当事人无需支出任何维权成本,实现零成本司法维权;
第三,本次肝癌身故理赔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双方就案涉互联网防癌保险再无任何权利义务争议,彻底杜绝后续二次纠纷、重复维权、上诉衍生风险。
四、君审保险律师团队专业观点
1. 保险如实告知义务并非无限宽泛告知,严格限定于保险公司明确书面询问的范围。即便投保人存在多年陈旧既往病史,只要保险公司在投保、续保环节未进行专项明确询问,投保人无需主动报备,不构成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无权据此拒赔、解约。
2. 所有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拒付保险金的案件,举证责任完全归属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必须留存完整投保问卷、勾选记录、回访录音、健康问询弹窗等有效证据,无法举证已完成专项询问的,一律属于举证不能,拒赔解约行为依法无效。
3. 互联网保险自动续保仅为保费自动扣划、保单续期,不产生全新投保问询效力,保险公司不能以年度自动续保为由,事后追溯投保人多年前陈旧病史,认定投保人隐瞒病史、未如实告知。
4. 癌症身故类理赔案件涉案金额高、争议性强,保险公司常深挖陈旧病史恶意拒赔。普通家属不熟悉互联网投保证据调取方式、不掌握保险举证规则,极易被保险公司专业话术误导、放弃合法理赔权益。遭遇同类拒赔纠纷,委托专业君审保险律师专案团队,可完整调取后台原始投保留存数据,从根源击破保险公司违规拒赔漏洞,依法追回身故保险金。
五、保险理赔维权指引
互联网防癌险、线上重疾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普遍存在“深挖多年旧病史、滥用未如实告知条款”的违规拒赔操作,仅凭投保人多年前的乙肝、肝硬化、脂肪肝等肝病既往史,直接全额拒付癌症身故大额理赔款。线上投保无纸质问卷、问询证据隐蔽性强,普通当事人自行取证、协商、起诉的胜诉概率极低。全国各地区家属遭遇亲人确诊肝癌、肝病身故,投保线上防癌险、重疾险后被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未如实告知为由全额拒赔、协商和解无果的,均可咨询君审保险律师专案团队。团队支持全国异地办案,深耕陕西咸阳、西安、宝鸡等多地互联网保险拒赔纠纷,积累大量询问告知类一审胜诉判例,专业调取线上投保后台原始留存证据,精准拆解保险公司举证漏洞,通过正规司法途径帮助家属足额追回重疾、身故理赔款。
西安团队|君审保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