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叶文汉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70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我方系被告一,被告二系我方经营场所的承租方,被告二收受原告的货款后,未交付货物,后原告起诉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还款。
2、本案我方抗辩我方是商场的出租方,与原告无合同关系,款项也是被告二收的,且在原告与被告二发生纠纷后,及时进行调解,后被告二还未依约履行,因此我方无过错,从节约司法资源以及减少当事人诉累的角度,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我方的诉讼请求,后得到法院支持。
3、本案我方是商场的出租方,原告是以合同纠纷的案由起诉的,如果是以消费侵权的角度起诉,我方是避不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而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律师选择诉讼策略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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