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这几年已经不兴了,头几年为了购房,假离婚的不少,最后假戏真做的很多!最近遇到一方以各种理由哄骗对方说“假离婚”,实际上是真想离婚的,并且,上午领离婚证,下午就和别人领结婚证!那么,被“离婚”的这一方,是否可以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呢?不能!因为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请求。
但是,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 “有关财产、债务”的处理条款无效,并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可以支持。这里的重点是“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所以,真离婚、假离婚不重要,真假都得把财产分明白了,以免人财两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