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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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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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条件

作者:李荣梅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9次举报


劳动关系确认的条件包括: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符合规定。

2.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此外,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记录,如考勤记录、加班审批、休假审批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


李荣梅律师,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法学学士,河北冠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081184876...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奥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60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股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