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36个教师节,一大早就收到了学生、朋友的祝福。虽说是教师节,但教师节与平日一样,同样要上课,同样要苦口婆心的催作业。一天忙碌下来,稍有点空了,看到朋友圈都在聊教师节的话题,突然有感而发想写点啥,纪念自己从教10年。
每年教师节总有人问今天有没有收到礼物。我的回答始终是一样的,高校教师很少会有人收到学生送的礼物,中小学幼儿园或许会多一点,高校真的很少。何况教师不能收礼,这也是教育部规定的红线,不能突破。我也反对学生送礼,哪怕是心意卡片或花之类的,实际也是一种浪费。表达对教师的尊敬不一定在教师节。学生把作业做好,考试不挂科,对于来说就是最大的礼物。这也许就是教师这个行业特殊的情怀表达方式了。
在校园里,熟悉的学生、同事会叫我“一哥”、“周律师”,不熟悉的学生、同事会叫我“周老师”。对于称呼我没有特别在意,怎么叫都是那么一句。但是不同的时间与场合,不同的称呼还是会让人产生错觉。学生在课下叫我“一哥”问题不大,但在课堂上叫我“一哥”就感觉没了师道尊严,没了威信。甚至在公众场合,有人叫我“周律师”也显得很尴尬。毕竟在校园里,我的身份第一位是老师。在教师与律师的角色定位上,我认为教师是第一位的,律师只是为教师角色起辅导作用的。当初设立兼职律师时也是解决法学教师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同时充实律师从业人员短缺的问题,但绝对不可本末倒置。全国有1.25万兼职律师,大部分在高校任教,我相信他们也很清楚自己的第一职业是教师。
记得在高中时,班上很多同学选择了师范专业,而我则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其他专业。可是最终却从事了教师这一职业。当自己踏上教师岗位时才发现责任重大。记得以前我的老师说过多建一座大学就等于少建一座监狱,当时并不以为然,现在想想是多么的现实。特别是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后,看到很多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有的在校就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不是我们乐见的,有时候也感觉是教育的失败。还好值得庆幸的是自己的学生都安好,有些也踏上了教师岗位。看到自己的老师慢慢老去,而自己的学生慢慢成长起来,薪火相传之情形,大抵如此。这种自豪感、成就感与解决一桩冤案所带来的成就感是完全不同的。
教书育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非一昔之功,吾辈仍需努力。值此教师节之际,写此文以记之。
今天,请叫我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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