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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上百万?法院这么定

发布者:周一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3日|分类:离婚 |298人看过


抚养费上百万?法院这么定

          近日,在某论坛上看到各地网友在晒账本——养一个小孩需要多少钱,从出生到上大学,总费用在30万左右,而北上广以及一线城市已经高达150万之多。养一个孩子确实费用惊人,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父母为了抚养费的问题来引起纠纷,那么要求多少算合理呢?

       抚养费纠纷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父母离婚时涉及到抚养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第二类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金额与负担问题,第三类是抚养费过低,要求增加金额。在抚养费的纠纷中,当事人往往提出过高的抚养费,甚至有些还开列出抚养成本清单,希望法院能支持自己的诉请。而另一方当事人则表示抚养费过高,无力承担,希望法院能降低抚养费。 法院又是如何来判断的呢?

        首先有必要了解下抚养费是指哪些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笔者认为这些费用主要是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需要,不应当包括高档生活消费、课外培训费用、出国留学费用等。至于对子女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前述的出国留学、重大疾病费用,应当单独协商,不宜直接列入抚养费中。

其次,对于抚养费的依据主要有两类,针对离婚案件涉及抚养费的,主要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抚养意见)。针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的,主要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但部分法院在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金额上面仍参照使用《抚养意见》。

       最后,法院对抚养费金额是如何认定的呢?根据《抚养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按照当前各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与法院的判例,一般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在400-1000元之间,法院是可以支持的。但如果想更高的费用,必须由一方举证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月总收入,或举证证明目前的金额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有提高比例的必要。

         抚养费如何支付呢?《抚养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结合上述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院一般所支持的抚养费(假设从出生至大学22周岁毕业时止)总计在 (400~1000)×12×22=10万~26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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