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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杰中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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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刑事案例赏析

发布者:幸鑫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149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刑事案例分享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各种利益诉求相互交错。其中,国家根据公共秩序的需要对公民个人自由的调整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呈现不断加剧的态势,表现之一就是妨害公务犯罪的显著增加。近期幸鑫律师代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凭借多年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以及辩护技巧为犯罪嫌疑人成功的进行了辩护,最终法院判处缓刑,但本案也引发了律师团队的思考。

一、案件代理情况

幸鑫律师团队接受胡某(化名)的委托,就其亲属涉嫌妨害公务罪案进行辩护,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结合实务经验,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侦查阶段成功进行了取保候审,其后通过与检察院公诉员积极沟通,交换法律意见,检察院采信了辩护人的意见,直接出具了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缓刑。代理律师节选部分法律意见作如下简单分享:

“一、辩护律师认为陈某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妨害公务的行为,其主观上没有妨害公务的故意,陈某的行为不宜认定为犯罪;

即使认定其存在妨害公务的行为,也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对其不当的言行因陈某已经在简阳市看守所被羁押了13天,已经起到了惩戒的作用,其行为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辩护律师恳请贵院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建议对陈某不予起诉或出具缓刑的量刑建议

……

其辱骂行为与蹬踏行为应当辩证区别看待,即使认定其存在妨害公务的行为,也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

……

目前本案证明执法警官伤情的证据仅有简阳市人民医院的病情证明书,病情证明书载明左下腹软组织挫伤、左下肢软组织拉伤,其伤情严重情况没有其他检查报告予以具体说明,公安机关在对执法警官进行身体检查时也没有对执法警官的伤情进行记录,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的规定:4.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375px2以上,擦伤面积在500px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构成轻微伤;5.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375px2以上;擦伤面积在500px2以上构成轻微伤,辩护律师认为依据现有的病情证明书、检查笔录无法认定执法警官构成轻微伤。依据案发经过及生活常识,辩护律师认为陈某的行为也不太可能导致执法警官轻微伤及以上的伤害。

综上辩护律师认为陈某虽有谩骂等轻微行为,也用脚踢到了执法警官,但并未阻碍执法警官继续执行公务,也未造成对执行公务人员造成轻微伤人身伤害的后果,也未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三、通过以上第一点的论述即使犯罪嫌疑人陈某构成犯罪,其也系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且悔罪态度好,并能积极主动的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案情,客观上也没有阻碍执法警官执法,也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犯罪嫌疑人陈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严重错误,其家属也多次积极向受到伤害的执法警官进行赔礼道歉,积极消除不良影响;辩护人恳请人民检察院依据刑罚的谦抑性原则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建议对陈某不予起诉或出具缓刑的量刑建议。”

    二、团队律师的思考与建议

经过本案的代理,案发的原因以及最终的结果引发了团队律师的深刻思考,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妨害公务犯罪显著增加。据统计妨害公务犯罪多发的原因主要是:1、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2、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和执法态度不当。3、基层矛盾凸显,政府公信力下降。律师团队针对以上情况作出如下建议: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养,文明规范行使执法权。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到位,对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的现象普遍存在,而这些现象的出现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执法公信力的下降、致使执法权威性不足,执法行为屡屡遭到抵触,妨害公务现象频频发生。

2、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

3、健全和完善权利监管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通过开辟广泛的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等信息沟通渠道,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及时的了解群众的疾苦和需求,从而增进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也增进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代理过程仅系幸鑫律师团队就本案的经验之谈,以及个人的一些感想,仅供参考。

同时幸鑫律师提醒各位朋友:增强自身法律意识,自我教育、自我防范。

                               律师团队:幸鑫、唐修学

                                        彭媛媛、陈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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