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运用成本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发布者:张敬辉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土地纠纷 |9437人看过

1 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开发利润等资料;

2 估算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

3 估算折旧;

4 求取积算价值

估算建筑物折旧所采用的建筑物经济寿命,遇有下列情况时的处理应为:

1 建筑物的建设期不计入经济寿命,即建筑物经济寿命应从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建筑物经济寿命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建筑物经济寿命计算折旧;

3 建筑物经济寿命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折旧;

4 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经济寿命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时,应按建筑物经济寿命计算折旧;

5 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经济寿命晚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时,应按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加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计算折旧。

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调查、分析待开发房地产状况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

2 选取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确定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状况;

3 估计后续开发经营期;

4 预测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5 估算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6 计算待开发房地产价值。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