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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私募基金律师解答:私募基金薪酬如何计提?

发布者:朱军律师|时间:2016年03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 |426人看过


郑州私募基金律师解答:私募基金薪酬如何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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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私募基金律师团队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朱军副主任   13073781351郑州市林科路1号先帅商务酒店楼)

计提日是指实际计算、提取业绩报酬的日期。一般而言,合同条款设置的计提日包括开放日、赎回日、分红日、清算日。

开放日是指基金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可以进行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在开放日提取业绩报酬,一般要求开放日的基金净值创新高,若未创新高,管理人则不能提取业绩报酬。例如持有人以1元价格买入某只基金,第一个开放日时,基金净值上涨到1.2元,则管理人每份基金可以提取(1.2-1*20%=0.04元的业绩报酬,第二个开放日,基金净值下跌到1.1元,由于没有超过上一开放日1.2元的净值,因此该开放日不能提取业绩报酬。

赎回日,赎回日计提的业绩报酬与产品期间的净值波动无关,只与持有人最终获得的超额收益有关。在持有人赚取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管理人按照超额收益的部分一次性提取一定比例的业绩报酬。例如持有人以1元买入,1.5元时赎回,合同约定将投资报酬中超出20%的部分作为业绩计提基准,则提取的业绩报酬为每份(1.5-1.2*20%=0.06元。赎回日提取对投资者而言是在有超额的情况下才提取,这对投资而言是一种乐意接受的方式。

分红日提取,在基金净值创新高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向投资者进行分红,同时约定提取分红份额中的一定比例作为业绩报酬。合同可以约定在净值达到一定高度后可进行分红,也可由管理人指定日期进行分红。因此,分红的主动权掌握在管理人手中。

清算日提取,是指在基金终止时计提业绩报酬。清算日计提的业绩报酬与产品期间净值波动无关。例如封闭式基金,在产品到期后则进行清算,一般按总收益率扣除基准收益率后的20%作为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基金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可以同时包括开放日、赎回日和分红日、清算日中的一种或几种。

计提频率即业绩报酬多久计提一次。一般来说,计提频率有1个月1次,1个季度1次,半年1次,11次等。然而,尽管合同约定的计提频率是规律的,实际计提情况却并不具有规律性。例如开放日计提必须满足基金净值创新高的条件,而由于基金净值波动,并非每个开放日都能创新高,因此业绩报酬提取时间也并非规律地按照11次或1季度1次,如下图所示。

同时,计提频率会影响到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的数额多少。就2015年上半年的行情来看,2015年上半年大盘上涨,而到下半年大盘急速下跌。若一只基金在20151月成立,6月份净值上涨到1.5元,若计提频率为半年一次,管理人则每份提取(1.5-1*20%=0.1元的业绩报酬,而此基金下半年急速下跌,基金净值跌至0.8元,下半年无业绩提取。若此基金计提频率为1年一次,由于这一年,净值从1元跌至0.8元,则该管理人不能从中提取业绩报酬。由此可见,同一只基金,由于计提频率不同,管理人所提取的业绩报酬也不同。计提频率过高,则不利于投资者。目前市场上按月计提是比较主流的计提频率。

计提频率高可以鼓励管理人持续投入更多的精力管理基金,以到达刷新业绩提取业绩报酬的目的,但同时也可能会滋生管理人为获取业绩报酬短期将基金净值做高的行为,造成基金净值波动过大。

私募基金行业提取业绩报酬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净值法,又称金额法;另外一种是份额法。

净值法,即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每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创造新高时,以扣减该笔投资份额净值的方式收取约定比例的业绩报酬,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数不变。例如:某只产品发行时的净值是1元,一段时间后涨到1.2元,投资者A购买了100万份,那么管理人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每份基金会收获0.2*20%=0.04元。此时,投资者A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份额法,即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每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创造新高时,以扣减该笔投资一定份额的方式收取约定比例的业绩报酬,产品的净值不变。例如:某只产品发行时的净值是1元,一段时间后涨到1.2元,投资者A购买了100万份,此产品单位净值不变,依然是1.2元,但是投资者A的份额会减少,减少的份额为0.04/1.2*100=3.33份,于是投资者A的总资产就会变成1.2*100-3.33=116.004万元。

由于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就是份额*净值,因此不论是降低净值还是减少份额,最后的收益都是一样的。净值法和份额法的提取方法对于投资者而言本质上没有优劣之分。

目前私募行业更为流行净值提取法,净值法更为直观,方便投资者理解。因为业绩报酬提取后,直观的显示为净值下降,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保持不变,因此投资者可以直接参考净值核算自己的收益情况;而份额法下,业绩提取后净值不发生变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在缩小,份额缩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会给投资者造成净值虚高的假象。

通提: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每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创造新高时,提取超过历史业绩报酬计提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最高值部分的一定比例(一般为20%)作为业绩报酬,并从基金整体资产中扣除。如图所示,若A为业绩基准,那么整个投资期间,创新高净值BDF点均为业绩报酬计提点。

单人单水位:针对每个投资者的每笔投资,在业绩报酬日产品净值创新高后提取该笔投资的一定比例作为业绩报酬。如图所示,若投资者iA点投了100万,同时在C点追加了10万,那么管理人在创新高的BDF点对投资者i100万计提业绩报酬,同时针对10万在创新高净值DF点计提业绩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通提是对整体创新高的收益部分进行计提,对于后期低位进入的投资者,在净值返回前期高点前则无需计提业绩报酬,对于早期进入的投资者有失公平;而单人单水位刚好能弥补这一缺陷。

平时通提,赎回时单人单水位补提: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每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创新高时通提,在赎回时,对赎回部分的认购价格与认购时前期高点进行比较,对其差额部分补提业绩报酬。这种方式是在前两种方式的基础上演变进化而来,好处在于既能保证投资者之间的公平性,同时基金净值对投资者也具备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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