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
被告:左某。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岳阳楼区东风湖路xxx号xx栋xxxx住房。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19xx年xx月x日登记结婚,20xx年单位集资建房,原被告共同出资构建了东风湖路xxxx号xx栋xxx住房(以下简称“东风湖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后因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原告于20xx年xx月xx日向贵院起诉离婚同时要求分割其与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东风湖住房。因当时该东风湖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无法确认房屋价值,所以判决并未就东风湖住房进行分割,但是(2xxx)楼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确认该岳阳楼区东风湖路xxxx号xx栋xxx住房系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左某签收该份《民事判决书》后也并未提起上诉,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
现该住房面临拆迁,而被告却独自侵占该住房征收后所产生的全部征收补偿款等相关权益,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2xxx)楼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事实,原告至少拥有东风湖路xxx号xx栋xxx住房一半的产权。现该东风湖住房面临拆迁,原告作为拥有该住房一半以上产权的共有人,有权利获得因该房屋征收后所产生的征收款及征收安置房的所有权等相关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该案通过律师介入调解后最终被告给予原告该房屋一半的征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