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来瓶可口可乐,这里5块,不用找钱了,零钱好麻烦。”
“店家,来个iphoneX,签什么合同哦,给个收据就可以了。”
“店家,就买这个车,20几万还是签个合同吧。”
“店家,就买这个游艇了,什么?合同几十页,我还是请个律师好了”
对于老百姓而言,合同的重要程度取决于合同标的的大小,而这也决定了对律师的需求程度。
近日,小编看到一则案例,说是一家公司从银行贷款5亿,到期了还有一亿没有偿还上,于是银行屡次催款,前五次的还款承诺均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盖章,但是到了第六次,该集团承诺同意在2011年12月20日前向借款银行偿还本金1.2亿元,只是没有加盖公司公章,眼看日起已过,银行仍旧没有收回借款,于是将该集团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后来承诺的1.2亿元本金。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还款的金额发生争议,银行认为该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已经承诺归还本金1.2亿元,且已签字,那么该承诺就已经生效,理应偿还银行1.2亿元,而该公司辩称,该承诺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属于无效承诺。
其实,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公司盖章,协议即为生效,只不过该公司的承诺协议上还约定了“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于是,对这个“、”的理解,成了审理本案的关键之点。
最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句中的顿号属于并列词语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语,因此该协议中表示的“签字”与“盖章”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生效,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偿还银行的贷款为1亿元。
相信有不少人可能还会对签字盖章的效力傻傻分不清,不知道到底是只签字或是只盖章就有效,还是签字盖章都具备才有效,这里小编确切的告诉你,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二者有其一就可以生效,当然民法比较尊重意思自治,如果双方在交易时特殊约定了生效的条件,则以双方约定的条件达成即为生效。
所以哦,各位在签合同时一定要看仔细啦!实在不懂,还是请律师稳当一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