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家庭装修空气质量不合格,起诉家具广场还是装修公司?

发布者:张辉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624人看过

  因家庭装饰装修质量引发的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如果因为装修完后发现空气质量不合格,谁来承担责任?是提供装修材料的家居广场,还是负责装修的装修公司?

  1案例

  今年5月,业主王某因木地板、木门等不合格导致空气质量问题,将装修公司和家居广场起诉到法院,请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家居广场辩称,其虽承诺出现问题“先行赔付”,但质量问题系装修公司导致,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2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房屋内空气质量经检测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装修公司应承担装修质量不合格的责任。根据三方协议,家居广场作为认证方应就装修工程质量和服务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对业主实行“先行赔付”。最终,法院判决家居广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避免家庭装修合同纠纷的方法

  一是要注意必要的合同形式。口头合同或简单书面合同仍有存在,在个体施工队、包工头施工时更为普遍,这很容易产生纠纷;另外,使用范本合同签约后,合同履行中的补充事项应使用书面形式。

  二是合同审核要细致。业主对合同不做全面、深入研读就草率签订,导致部分承诺未写入合同、价格条款不严谨、报价单等附件未签字等,以致纠纷产生时依据不足,这对于纠纷的解决很不利。

  三是证据保存意识要强。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付款推迟、装修材料变化等,往往不签订书面协议或保留微信、短信等证据,以致后续举证困难。这些问题也给相关案件的审判增加了难度,保存证据很重要。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双方都应该规范合同,用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转载自网络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