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什么叫串通投标罪。简单来说,它不是普通的商业违规,而是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私下串通,通过操纵报价、内定中标等方式损害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单位的利益。从刑法规定来看,串通投标罪打击的不仅仅是传统的投标人和招标人,像我最近办理的一个案子里,当事人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因为组织他人串通报价、干预评委评审,同样被认定为构成此罪。这类案件一旦涉及到政府工程或者像中小学食品安全这样敏感的民生领域,侦办力度会非常大。我们团队近期就处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过程很有意思,结果也很有借鉴意义。
案子一到检察院,家属往往忽略的关键动作
很多当事人家属在亲人刚被拘留时,最着急的就是怎么能让里面的人尽快出来,恨不得今天请律师明天就能取保候审。这种心情我很理解,但着急和乱跑不是一回事。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有个工作习惯,就是先做案情研判再决定行动节奏。比如这个案子,介入之后我并没有立刻去申请取保,而是建议家属等一等。为什么?因为当时案件正处在非常敏感的时期,多部门会商确定了从严的基调,这时候盲目去冲,不仅办不成事,还可能起到反效果。
我的团队先开了内部碰头会,把家属提供的信息和在侦查阶段能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汇总。我们判断,真正有利的辩护空间一定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我们能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之后。作为杭州刑事律师,我深知很多案子的转机不是在拘留那一刻,而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因为这时律师才能看到完整的证据链,找到检察院可能都没有注意到的关键细节。
认罪认罚的案件,辩护空间藏在哪里
当事人已经认罪,又没有自首、从犯、立功这类常见的减轻情节,这类案子在很多人看来,辩护工作就是走个过场。说实话,第一次完整阅卷后,我也有压力。但我们团队的刑辩逻辑是:凡案必有细节可挖,关键是看得够不够细。我让自己静下心来,把整个招投标流程在白板上重新画了一遍,从发布公告、开标、评标,到中标结果反馈给业主单位,时间线精确到每一个节点。
这个重新梳理的过程让我注意到了一个事实:案发当天上午开标,当事人确实通过影响评委让内定的人中标了。但中午,业主单位因为对结果有疑虑,将情况反馈给了招标代理公司。公司发现问题后,在还没有发中标通知书、更没有进入签合同阶段的时候,就通过更正公告把结果改了回来。也就是说,当事人操纵的招投标活动,在真正产生实际结果之前就被强制中断了。这直接指向一个对当事人极为有利的定性——犯罪未遂。为了验证这个判断,我们团队还专门模拟了公诉人可能提出的抗辩角度,准备了多套回应方案。
未遂情节的认定,需要的是法律说服力
认定了这个情节,接下来是怎么让检察官接受。因为串通投标案中适用未遂的争议一直都存在,检察官之前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单纯看法条,双方很容易陷入各说各话。我的做法是,把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里关于招投标程序中几个关键节点结合起来分析。简单说就是,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才是一个标志,在此之前,招投标的结果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虽然实施了操纵行为,但是这个行为造成的中标结果还没来得及被正式法律文件确认就失效了,这符合“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认定标准。
我把这个逻辑梳理成一份十几页的法律意见书,附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司法判例观点,当面和检察官沟通了好几次。最终,检察官认可了未遂的定性。正是基于这个突破,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就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到了变更强制措施,让他先走出了看守所。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类似的难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这个案子走到最后,在法院阶段,考虑到未遂这个主要情节以及其他一些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因素,我们为他争取到了非常轻缓的缓刑判决,考验期也很短。拿到判决书那天,当事人和家属都松了口气,我也觉得这大半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当然,没看到你的案卷材料之前,谁也无法对结果打包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便是认罪认罚的案件,专业的分析和精准的切入,依然能找到实实在在的辩护空间。
常见问题
涉嫌串通投标被拘留,家属第一步该做什么?
别慌,也别急着四处托人。第一步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让律师在侦查阶段先了解基本案情,为案件到检察院后的全面辩护做好准备。
串通投标罪,什么情况下能争取到缓刑?
犯罪未遂、积极退赃退赔、认罪态度好等都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能在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找到类似本案的有利定性情节,会大大增加缓刑的可能性。
招投标流程中的违规操作,到什么程度会构成串通投标罪?
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足以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像内定中标人、干预评委评分、串通报价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一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就构成此罪。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