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讯问笔录的价值,有时和辩护词一样重
我注意过很多次,当事人第一次来做咨询,谈到在侦查阶段做的笔录时,最常见的回答是“当时脑子是懵的,记不清说了什么”。这种情况在开设赌场案里尤其普遍。因为这类案件常涉及线上操作、层级分工,很多当事人在被讯问时自己都还没理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这份当时觉得“记不清”的笔录,在之后的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分量可能出乎意料。我见过不少案子,后续的辩护策略,很大程度上是被几份关键笔录限定了空间。
为什么说“装糊涂”是代价最高的选择
有些当事人面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本能地选择回避。问到具体做了什么,就说“不太清楚,就是朋友叫来帮忙的”;问到获利多少,就说“没赚什么钱,都是朋友面子”。这种回应,他们自己可能觉得是在自我保护,但从办案人员的视角看,很容易形成固定印象:认罪态度不好。
特别是在涉线上开设赌场的案件里,后台数据、转账记录、聊天内容往往是完整的。你知道的或者说不记得的,客观证据可能已经给出了答案。当主观供述和客观证据出现明显矛盾,这种不实供述本身就是一种不利的情节。
核实清楚自己在整个链条中的具体行为,用客观、直白的语言进行陈述,远好于笼统地说“不知道”。实事求是,是降低风险的第一步。
配合不等于自我延伸,把握好“度”
诚实地交代,和主动扩大陈述范围,是两回事。这是很多当事人容易踩的另一个坑。侦查人员问一个问题,当事人为了表示配合,把自己猜测的、听说的、感觉可能有关的全都说了。笔录越记越厚,问题越说越复杂。
我以为,讯问回应最好的状态是:问题是什么,就回答什么,不自我加工,不无限延展。比如问你某个具体账号由谁操作,你就讲清楚自己知道的这部分,不需要去分析这个账号在整个网络里的功能。这种分析和定性,不是当时的任务,也不是你擅长的领域。
签字之前,那几分钟需要很强的意识
讯问结束,侦查人员会把笔录拿给你核对签名。这个时候,精神压力比较大的人往往拿起笔就签了。心里想的是“反正都说了”,但实际上,口头表达的细节和落到纸面的文字,可能存在你没有意识到的出入。
核对笔录,重点不是看字写得好不好看,而是核对记录的实质内容,是不是你刚才说的意思。有没有记录你说过的“我如实交代”但漏掉了那个关键的细节?有没有把你模棱两可的说法记成了确定无疑的判断?如果发现不对,可以要求修改。这几分钟的仔细,或许能减少后续辩护中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当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还有一种需要警觉的情形,是某些带有诱导性的提问。比如办案人员直接问:“你这个赌场的非法获利总数是多少?”这句话表面是在问数额,但问题本身就内含了一个未经证实的结论——你的行为就是开设赌场,你的收入就是非法获利。
面对这种提问,不只在于解释获利数额,更在于对自己行为性质的界定是否需要澄清。如果从行为特征上看,你的参与程度、主观认知并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在回答具体数额之前,先要明确自己的基础立场。在实践中,我们团队遇到过不少类似情形,因为初期的口供没有在性质界定上留出辩护空间,导致后续争取改变定性的难度明显增加。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关键的第一份笔录留下了本可避免的隐患。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自己当初的口供对后续意味着什么,可以先把案情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关键的问题出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