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句“我不服”可能会让局面更被动
我看到一位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这样一句话:“你凭什么判缓?我不需要你同情,你有种就判死我。”说这话的,是一位刚收到判决书、被认定犯诈骗罪的丈夫。他妻子在电话里告诉我,丈夫在法庭上甚至把判决书扔向了法官,拒不认罪。我非常理解当事人的愤怒,但站在一个刑事律师的角度,我想说:在法庭上表达情绪和寻求公正,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这位当事人在检察院阶段本来已经有机会争取缓刑。但他选择在法庭上当庭翻供,坚决不认罪。这里面有一个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容易忽略的误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认罪是争取有利量刑的前提。如果坚持认定自己无罪,法官在裁量时看到的不是“清白”,而是“对抗态度”。当庭翻供,意味着先前达成的一切认罪认罚条件自动失效,缓刑的机会也就随之消失了。这不是法官要为难谁,而是程序规则的必然结果。
一审判决下来了,是不是就没有机会了
很多家属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第一反应是“完了,要坐牢了”。这种心情我太了解了。但实际上,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远不是一份判决书就能盖棺定论的。
回到这个案子。法院认定丈夫诈骗的金额是3万元。但当事人妻子告诉我,这笔钱是她丈夫以七条翡翠手镯作为抵押,从一个典当行借来的。典当、抵押、借贷——这些词在法律上指向的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刑事诈骗。刑事诈骗的核心,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但如果双方是基于一个真实的合同关系发生的资金往来呢?即便存在未按时还款的情况,那在性质上更像是债务纠纷,而非诈骗。这就是这个案子在证据层面最大的疑点。
另一个问题是同案人的认定。当事人妻子说,法院认为她的丈夫、她的朋友,以及另一个不认识的人,三人是一个诈骗团伙。但调查之后发现,她的丈夫根本不认识另外两个人。这种基于“共谋”逻辑的指控,如果缺乏证据支撑,在二审中就是最有冲击力的攻防点。从经验来看,这类案件,如果全力坚持无罪辩护,一审只是起点,二审、再审甚至更后面的程序,都还有争取的空间。
家属此刻最应该做的,不是抱怨判决,而是启动程序
说回那位摔判决书的当事人。他的情绪我能理解,但坦白讲,这种方式并不能帮你翻案。真正能改变结果的,是冷静下来、按照程序规则去做正确的事。
上诉是权利,也是目前最核心的救济路径。一审判决下来后,法律给了当事人一段不长的时间去决定是否上诉。这个时间窗口一旦关闭,案件就会进入执行阶段,局面会变得被动得多。家属如果不确定怎么做,至少可以先做一件事: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书,启动二审程序。哪怕只有一句话,也能把案件留在审判阶段,而不是直接交付执行。二审法院会重新审查全案的事实和证据,尤其是一审判决书中那些“说不通”的地方——比如前文提到的借贷与诈骗的定性争议、共谋关系的证据不足等。这些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实留下了空间,二审就值得一搏。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判决书上的关键内容和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关键的那一步应该怎么走。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我们先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理清楚。
说了这么多,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愤怒替代不了证据,情绪改写不了判决。真正有力量的,是冷静下来,把裁判的每一个疑点抽丝剥茧地梳理出来,然后在程序内争取该有的结果。这个案子如果全力以赴,我认为至少有相当的争取空间。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甚至再审,每多走一步,就多一分可能。别让情绪在判决的那一刻,敲掉了所有的后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